约有 181 项符合的查询结果。
-
-
问
一次性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有哪些?
-
答
一次性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已享受实物分房且实物分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事业编制人员,和1998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参加工作(含在读研究生)的无实物分房的事业编制人员。 不包括:(1)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1999年1月1日及以后进校,并已按引进人才等政策发放住房补贴或住房货币安置费的各类人员;(2)已在配偶单位按本人享受标准申领住房补贴的人员;(3)已发放公积金补贴人员;(4)省市文件规定不能申报的其他人员。
一次性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已享受实物分房且实物分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事业编制人员,和1998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参加工作(含在读研究生)的无实物分房的事业编制人员。 不包括:(1)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1999年1月1日及以后进校,并已按引进人才等政策发放住房补贴或住房货币安置费的各类人员;(2)已在配偶单位按本人享受标准申领住房补贴的人员;(3)已发放公积金补贴人员;(4)省市文件规定不能申报的其他人员。
咨询电话: |
88981003 |
服务对象: |
教职工 |
受理部门: |
总务处(含“1250安居工程”办公室) |
科 室: |
房改办公室 |
标 签: |
一次性住房补贴发放对象
|
|
-
-
问
一次性住房补贴发放标准?
-
答
发放标准:一般干部、职工70平方米; 科级干部(中级职称)80平方米; 处级干部(副教授级高级职称)90平方米; 厅局级干部(教授级高级职称)120平方米。 (1)已享受福利房人员(房改房、集资房、承租公房、批地建房等)按本人职级享受标准,未达标部分面积按每平方米1200元发放一次性补贴,按每平方米每年5.16元发放工龄补贴(工龄补贴只针对1994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房改工龄和房改教龄均截止到1994年。 (2)已申购省直单位自建专用房(如紫金文苑、政苑小区、港湾家园等)、腾空房、杭州市经济适用房人员,须根据售房价格及配偶住房补贴发放情况计算补贴限额,如房价较低会出现不能按上述标准领取的情况。
发放标准:一般干部、职工70平方米; 科级干部(中级职称)80平方米; 处级干部(副教授级高级职称)90平方米; 厅局级干部(教授级高级职称)120平方米。 (1)已享受福利房人员(房改房、集资房、承租公房、批地建房等)按本人职级享受标准,未达标部分面积按每平方米1200元发放一次性补贴,按每平方米每年5.16元发放工龄补贴(工龄补贴只针对1994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房改工龄和房改教龄均截止到1994年。 (2)已申购省直单位自建专用房(如紫金文苑、政苑小区、港湾家园等)、腾空房、杭州市经济适用房人员,须根据售房价格及配偶住房补贴发放情况计算补贴限额,如房价较低会出现不能按上述标准领取的情况。
咨询电话: |
88981003 |
服务对象: |
教职工 |
受理部门: |
总务处(含“1250安居工程”办公室) |
科 室: |
房改办公室 |
标 签: |
一次性住房补贴发放标准
|
|
-
-
问
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是谁?
-
答
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具有博士学位、或无博士学位但获本学科最高学位的新进常规教师。年薪制教师的住房补贴包括在年薪内。学历、岗位以进校时为准。
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具有博士学位、或无博士学位但获本学科最高学位的新进常规教师。年薪制教师的住房补贴包括在年薪内。学历、岗位以进校时为准。
咨询电话: |
88981387 |
服务对象: |
在职教职工 |
受理部门: |
人力资源处 |
科 室: |
人事处资源配置与保障中心 |
标 签: |
住房补贴
|
|
-
-
问
学校的引进人才,是否可以申请一次性住房补贴?
-
答
按学校住房货币安置的引进人才,不再享受一次性住房补贴或住房公积金补贴。
按学校住房货币安置的引进人才,不再享受一次性住房补贴或住房公积金补贴。
咨询电话: |
88981003 |
服务对象: |
教职工 |
受理部门: |
总务处(含“1250安居工程”办公室) |
科 室: |
房改办公室 |
标 签: |
学校的引进人才一次性住房补贴
|
|
-
-
问
如何查询个人一次性住房补贴审批、缴存及支取情况?
-
答
咨询电话: |
88981003 |
服务对象: |
教职工 |
受理部门: |
总务处(含“1250安居工程”办公室) |
科 室: |
房改办公室 |
标 签: |
个人一次性住房补贴审批
|
缴存
|
|
-
-
问
我校有哪几类住房补贴?
-
答
我校教职工的住房补贴目前主要由引进人才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补贴和一次性住房补贴。教职工按不同的人员类别享受其中一类住房补贴: ①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教职工,符合相关条件的教师岗人员享受引进人才的住房补贴,符合相关条件的其他人员享受住房公积金补贴; ②此前参加工作(包括读研究生)的教职工,如无房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可享受一次性住房补贴。
我校教职工的住房补贴目前主要由引进人才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补贴和一次性住房补贴。教职工按不同的人员类别享受其中一类住房补贴: ①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教职工,符合相关条件的教师岗人员享受引进人才的住房补贴,符合相关条件的其他人员享受住房公积金补贴; ②此前参加工作(包括读研究生)的教职工,如无房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可享受一次性住房补贴。
咨询电话: |
88981387 |
服务对象: |
在职教职工 |
受理部门: |
人力资源处 |
科 室: |
人事处资源配置与保障中心 |
标 签: |
住房补贴
|
|
-
-
问
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如何申请?
-
答
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经报到材料核验通过后,随工资按月发放,分十年发放到位,税费自理。副高及以下职称新进教师的住房补贴发放无需本人申请;新进教授在办理报到手续时需填报《住房补贴选择表》。
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经报到材料核验通过后,随工资按月发放,分十年发放到位,税费自理。副高及以下职称新进教师的住房补贴发放无需本人申请;新进教授在办理报到手续时需填报《住房补贴选择表》。
咨询电话: |
88981387 |
服务对象: |
在职教职工 |
受理部门: |
人力资源处 |
科 室: |
人事处资源配置与保障中心 |
标 签: |
住房补贴
|
|
-
-
问
双职工如何发放引进人才住房补贴?
-
答
双职工若都是引进的教学科研人员,按就高原则享受住房补贴。低的一方享受住房公积金补贴。
双职工若都是引进的教学科研人员,按就高原则享受住房补贴。低的一方享受住房公积金补贴。
咨询电话: |
88981387 |
服务对象: |
在职教职工 |
受理部门: |
人力资源处 |
科 室: |
人事处资源配置与保障中心 |
标 签: |
住房补贴
|
|
-
-
问
外籍人员有没有引进人才住房补贴?
-
答
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具有博士学位、或无博士学位但获本学科最高学位的新进常规教师。年薪制教师的住房补贴包括在年薪内。学历、岗位以进校时为准。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可以发放引进人才住房补贴。 外籍人员一律按货币安置方式发放住房补贴:正高4167元/月;副高2083元/月,中级及以下(博士)1500元/月;中级及以下(无博士但获本学科最高学位)1250元/月。 经报到材料核验通过后,随工资按月发放,分十年发放到位,税费自理。副高及以下职称新进教师的住房补贴发放无需本人申请;新进教授在办理报到手续时需填报《住房补贴选择表》。
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具有博士学位、或无博士学位但获本学科最高学位的新进常规教师。年薪制教师的住房补贴包括在年薪内。学历、岗位以进校时为准。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可以发放引进人才住房补贴。 外籍人员一律按货币安置方式发放住房补贴:正高4167元/月;副高2083元/月,中级及以下(博士)1500元/月;中级及以下(无博士但获本学科最高学位)1250元/月。 经报到材料核验通过后,随工资按月发放,分十年发放到位,税费自理。副高及以下职称新进教师的住房补贴发放无需本人申请;新进教授在办理报到手续时需填报《住房补贴选择表》。
咨询电话: |
88981387 |
服务对象: |
在职教职工 |
受理部门: |
人力资源处 |
科 室: |
人事处资源配置与保障中心 |
标 签: |
住房补贴
|
外籍教职工
|
|
-
-
问
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有多少?
-
答
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聘任职称分“选择货币安置”和“选择学校经济适用房”两种情况确定,补贴金额标准详见表格。【新进人才原则上按照货币安置方式,教授可选择货币安置或经济适用房方式。】 ①如职称为正高,选择货币安置的住房补贴总计50万元(4167元/月),选择学校经济适用房的住房补贴总计18万元(1500元/月); ②如职称为副高,选择货币安置的住房补贴总计25万元(2083元/月),选择学校经济适用房的住房补贴总计12万元(1000元/月); ③如职称为中级及以下(博士),选择货币安置的住房补贴总计18万元(1500元/月),选择学校经济适用房的住房补贴总计9万元(750元/月); ④如职称为中级及以下(无博士但获本学科最高学位),选择货币安置的住房补贴总计15万元(1250元/月),选择学校经济适用房的住房补贴总计8万元(667元/月)。
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聘任职称分“选择货币安置”和“选择学校经济适用房”两种情况确定,补贴金额标准详见表格。【新进人才原则上按照货币安置方式,教授可选择货币安置或经济适用房方式。】 ①如职称为正高,选择货币安置的住房补贴总计50万元(4167元/月),选择学校经济适用房的住房补贴总计18万元(1500元/月); ②如职称为副高,选择货币安置的住房补贴总计25万元(2083元/月),选择学校经济适用房的住房补贴总计12万元(1000元/月); ③如职称为中级及以下(博士),选择货币安置的住房补贴总计18万元(1500元/月),选择学校经济适用房的住房补贴总计9万元(750元/月); ④如职称为中级及以下(无博士但获本学科最高学位),选择货币安置的住房补贴总计15万元(1250元/月),选择学校经济适用房的住房补贴总计8万元(667元/月)。
咨询电话: |
88981387 |
服务对象: |
在职教职工 |
受理部门: |
人力资源处 |
科 室: |
人事处资源配置与保障中心 |
标 签: |
住房补贴
|
经济适用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