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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变更研究中心副职、研究所副职的具体审批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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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研究中心副职变更需经由所在学院审批后,向社科院提出变更申请。社科院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研究所副职变更由学院发文,并抄送社科院。
研究中心副职变更需经由所在学院审批后,向社科院提出变更申请。社科院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研究所副职变更由学院发文,并抄送社科院。
咨询电话: |
0571-88208799 |
服务对象: |
研究机构 |
受理部门: |
社会科学研究院(加挂智库中心牌子) |
科 室: |
社会科学研究院平台管理部 |
标 签: |
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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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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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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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变更研究所负责人副职具体审批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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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填写《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可在社科院网站下载),负责人说明变更事项和理由→所在学院审批→学院发文并抄送社科院
填写《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可在社科院网站下载),负责人说明变更事项和理由→所在学院审批→学院发文并抄送社科院
咨询电话: |
88208799 |
服务对象: |
研究机构 |
受理部门: |
社会科学研究院(加挂智库中心牌子) |
科 室: |
社会科学研究院平台管理部 |
标 签: |
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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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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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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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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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变更研究机构负责人正职、研究院所有负责人,研究机构更名的审批流程与变更研究中心副职、研究所副职的审批流程有什么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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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同:需填写《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可在社科院网站下载);负责人需说明变更事项和理由。 异:变更研究所负责人正职、研究院所有负责人、研究中心所有负责人,研究机构更名需由挂靠或隶属单位审批、社科院院务会议讨论通过、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方可发文;变更研究所副职仅需完成学院流程,向社科院报备即可。
同:需填写《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可在社科院网站下载);负责人需说明变更事项和理由。 异:变更研究所负责人正职、研究院所有负责人、研究中心所有负责人,研究机构更名需由挂靠或隶属单位审批、社科院院务会议讨论通过、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方可发文;变更研究所副职仅需完成学院流程,向社科院报备即可。
咨询电话: |
0571-88208799 |
服务对象: |
研究机构 |
受理部门: |
社会科学研究院(加挂智库中心牌子) |
科 室: |
社会科学研究院平台管理部 |
标 签: |
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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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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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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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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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如何办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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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负责人在基金委系统填写申请表,提出变更申请; 2、科研院会及时与院系核实情况后,在基金委系统审核; 3、负责人在基金委系统下载打印审批表,本人签字后交院系审核; 4、院系同意变更后在其中一份审批表上加盖院系公章或单独出具同意变更的说明; 5、科研院将院系意见留存,并在审批表上签字,同意盖学校公章; 6、将审批表相应位置完整签章后,寄送至基金委等待批复,按基金委批复后意见执行。
1、负责人在基金委系统填写申请表,提出变更申请; 2、科研院会及时与院系核实情况后,在基金委系统审核; 3、负责人在基金委系统下载打印审批表,本人签字后交院系审核; 4、院系同意变更后在其中一份审批表上加盖院系公章或单独出具同意变更的说明; 5、科研院将院系意见留存,并在审批表上签字,同意盖学校公章; 6、将审批表相应位置完整签章后,寄送至基金委等待批复,按基金委批复后意见执行。
咨询电话: |
88981080 |
服务对象: |
在职教职工 |
受理部门: |
科学技术研究院 |
科 室: |
基海部 |
标 签: |
依托单位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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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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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变更研究所负责人正职的具体审批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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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研究机构填写《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可在社科院网站下载),需在表格中说明变更事项和理由。由挂靠或隶属单位审批、社科院院务会议讨论通过、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方可发文更名。
研究机构填写《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可在社科院网站下载),需在表格中说明变更事项和理由。由挂靠或隶属单位审批、社科院院务会议讨论通过、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方可发文更名。
咨询电话: |
88208799 |
服务对象: |
研究机构 |
受理部门: |
社会科学研究院(加挂智库中心牌子) |
科 室: |
社会科学研究院平台管理部 |
标 签: |
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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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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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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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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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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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如何办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各类项目重要事项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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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线上:负责人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xm.npopss-cn.gov.cn/)中提交变更申请,由社科院审批。 线下:负责人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将纸质版提交至社科院。
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线上:负责人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xm.npopss-cn.gov.cn/)中提交变更申请,由社科院审批。 线下:负责人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将纸质版提交至社科院。
咨询电话: |
88208796 |
服务对象: |
教职工 |
受理部门: |
社会科学研究院(加挂智库中心牌子) |
科 室: |
社会科学研究院科研管理部 |
标 签: |
国家社科基金
|
重要事项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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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变更研究院、研究中心负责人的具体审批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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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研究机构填写《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可在社科院网站下载),需在表格中说明变更事项和理由。由挂靠或隶属单位审批、社科院院务会议讨论通过、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方可发文更名。
研究机构填写《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可在社科院网站下载),需在表格中说明变更事项和理由。由挂靠或隶属单位审批、社科院院务会议讨论通过、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方可发文更名。
咨询电话: |
88981205 |
服务对象: |
研究机构 |
受理部门: |
社会科学研究院(加挂智库中心牌子) |
科 室: |
社会科学研究院平台管理部 |
标 签: |
变更
|
审批
|
更名
|
正职
|
研究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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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变更研究机构负责人正职、研究院所有负责人、研究中心副职、研究所副职,以及研究机构更名,需填写什么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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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填写《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可在社科院网站下载),负责人需在表格中说明变更事项和理由
填写《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可在社科院网站下载),负责人需在表格中说明变更事项和理由
咨询电话: |
0571-88208799 |
服务对象: |
研究机构 |
受理部门: |
社会科学研究院(加挂智库中心牌子) |
科 室: |
社会科学研究院平台管理部 |
标 签: |
变更
|
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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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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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继续教育中心主任或分管领导、申报员信息变更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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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协同办公系统(OA)上传院系相关文件或提交院领导签字盖章的申请信息变更报告。
通过协同办公系统(OA)上传院系相关文件或提交院领导签字盖章的申请信息变更报告。
咨询电话: |
88981034 |
服务对象: |
在职教职工|劳务派遣人员|校内单位 |
受理部门: |
继续教育管理处 |
科 室: |
继续教育管理处综合管理办公室 |
标 签: |
继续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账号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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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如何办理省基金依托单位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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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注册会员如更换依托单位,首先应通过新依托单位管理员进行身份确认,并由新依托单位的管理员凭会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在管理员界面中会员注册及信息修改审核菜单进行会员信息转入,操作前需与对方管理员联系确认。
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注册会员如更换依托单位,首先应通过新依托单位管理员进行身份确认,并由新依托单位的管理员凭会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在管理员界面中会员注册及信息修改审核菜单进行会员信息转入,操作前需与对方管理员联系确认。
咨询电话: |
88981080 88981777 |
服务对象: |
在职教职工 |
受理部门: |
科学技术研究院 |
科 室: |
基海部 |
标 签: |
依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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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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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基金
|
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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